发展报告

大同市检察院组织开展全市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会议

黄河新闻网大同频道 · 2019-09-11  阅读量:637

    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 姚晓敏)9月10日,大同市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会议在大同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山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苏春华、大同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常向前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上,重点分析了1—8月份全市检察机关业务运行情况,就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总结,对执法办案实务中支持配合、协调制约,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提前介入调查、认罪认罚制度适用等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规范“监检对接”、探索“法法衔接”工作作出了周密的安排部署。

       会上,常向前就全市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提出四点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更新工作理念,在执法办案中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加强沟通协调,完善监检衔接,构建规范顺畅外部衔接体系;要严守法律底线,推进工作落实,在提高案件质量上体现检察担当;要强化业务培训,狠抓作风纪律,努力打造更加优质的职务犯罪检察队伍。

       会上,苏春华对大同市职务犯罪案件检察队伍表示了充分的肯定,表扬大家积极向上、精气神足。同时,苏春华提出几点要求,首先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要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办理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都要经得起历史的考验;在程序上要积极配合监察机关,案件上要严格把关,做到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其次要以实践实用为导向,熟练掌握“监检衔接”和“法法衔接”的有关规定、要求、程序,提高队伍的审查起诉能力、出庭支持公诉能力和其他综合能力。再次,要进一步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加大力度,注重质量。提前介入的时间节点为案件在监察机关进入审理阶段后,有案件审理部门书面发函邀请介入,对于检察机关提出的对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的问题,也应该以书面方式回函案件审理部门。此外,要减少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查延期、退回补充调查,但是不能以牺牲案件质量为代价。最后要加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应用,不能嫌麻烦、怕担责、不敢用。(来源:黄河新闻网大同频道)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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