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樊某(男,44岁,沁水县郑村镇王街村人)到沁水县公安局郑村派出所报警称:自己刚刚被骗了19600元钱。经值班民警了解,樊某的QQ接到好友申请,添加好友后,对方自称是樊某儿子(正在北京读大学),需要马上向学校交付下学期的补课费19600元,并发送了学校财务人员的账号和姓名。樊某未经核实,就通过ATM机给指定账户转账19600元。转账后,樊某与儿子联系,发现被骗,立即到郑村派出所报警。
郑村派出所民警得知樊某刚刚转账不久,且通过ATM机转账需要系统审核,用时较长,立即通过山西公安联系防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平台对该笔支付款成功进行了紧急止付,为樊某挽回19600元损失。(来源: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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