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 赵欣)近日,大同市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沙圪坨中队民警在县城天峰南路执行夜查任务时,依法查获一起酒后驾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员李某被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罚。
当日晚,浑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沙圪坨中队民警在县城天峰南路执行夜查任务,约20时许,民警们在对晋BXP***号的小轿车驾驶人李某进行酒精检测时,发现该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1毫克/100毫升,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更让人意外的是,李某车上后排还带着自己年仅8岁的女儿,并无他人看管照料,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经询问,李某系浑源县武村人,在家里喝了三杯啤酒后,驾车到县城华泰酒店附近办事,由于孩子无人照料,就带着孩子一同驾车前往。随后,民警对李某饮酒驾车,还带着未成年女儿同行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处1000元罚款,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处理。
浑源交警在此提醒广大的驾驶者,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高危因素,一旦发生意外,势必会严重威胁到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扰乱道路交通秩序,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否则追悔莫及。(来源:黄河新闻网大同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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