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忻州交警支队发布“五大曝光行动”典型案例。
无证驾驶屡被拘 绕行雁门又被拘
——代县交警大队查获一起多次被拘仍无证驾驶重型货车重点违法行为

忻州网讯(通讯员:凌彬)8月23日,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辖区国道208开展交通安全巡逻时,依法查处一起因无证驾驶被多次拘留处罚,不思悔改仍无证驾驶重型货车行驶在国道208线正在翻越雁门关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10时44分,代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柳江昊带领中队民警辅警,按照大队集中整治安排,在国道208线617KM处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巡逻整治,依法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一名叫齐某元的男子驾驶车牌号为蒙J66***的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进入民警视线。经检查,该驾驶人提供不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佯装在车内找了一会没找着,告诉民警驾驶本丢在家里忘带了。民警根据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通过公安交管综合信息平台进行查询得知,该驾驶人齐某元存在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中队民警立即将其口头传唤至大队办案区,依法对其进行询问。

经过查询,发现驾驶人齐某元(男,山阴县安荣乡小羊村人,1978年出生)于2018年8月23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原平市公安交警行政拘留10日;同年9月14日齐某元同样因无证驾驶违法行为被怀仁市公安交警行政拘留7日。这次齐某元心存侥幸从国道208线翻越雁门关时又被代县公安交警查获。齐某元对自己多次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代县交警对驾驶人齐某元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款2000元的出罚。
当民警问其“为什么自己养车不办驾驶证?”齐某元回答说“由于自己没文化,考试过不去,一直办不下来。”民警问其为何因无证驾驶被拘留两次仍不思悔改继续驾驶时,齐某元说“为了生活,没有其他挣钱门路,只能靠跑车为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柳江昊依法对驾驶人齐某元无证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道交法》的普法教育和“挣钱道路千万条,交通安全第一条”的交通安全教育,民警依法处罚是为了教育和警示那些无视《道交法》的违法人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才是目的,最后使他深刻认识到自己无证驾驶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的错误,并保证以后不再无证驾驶。
五台交警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通讯员:樊一凡)2019年8月29日晚,五台县交警大队组织民警在五台县迎宾路开展夜查酒醉驾、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查获1起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
22时28分,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HS1***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刘某某,脸色绯红身上散发出一股酒气。于是,民警立即将其带回交警大队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测试刘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结果为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法代码:17121),民警依法对刘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吸毒”“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原平交警一举查获
(通讯员:樊一凡)2019年9月 2日下午17时左右,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在轩岗镇刘家梁桥附近巡逻时,发现一辆二轮摩托车形迹可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检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经查该车驾驶人张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随后民警将其口头传唤至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询问,经公安交管综合应用平台查询,张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在随后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对张某进行尿液检测时发现,检测结果呈阳性,系服用国家管制药品驾驶机动车。
原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张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且服用国家管制药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合并罚款500元,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目前此案已移交原平市公安局轩岗派出所。(来源:忻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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