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平鲁:秋季道路严管控 酒后驾驶被处罚

黄河新闻网朔州频道 · 2019-08-31  阅读量:469

黄河新闻网朔州讯(通讯员 赵香)为做好秋季道路管控工作,8月24日,平鲁交警大队民在开展夜查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当晚20时39分许,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胜利路段设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当对一辆号牌为晋BL9***2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当驾驶员郭某眼下车窗时,民警发现车厢内有有严重的酒味,民警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郭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1.0mg/100ml,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民警对其饮酒驾驶行为给予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照六个月之处罚。

平鲁交警提示: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害己。为了每一个人的家庭和睦,幸福安康,请遵守交通法规,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爱生命、拒绝酒驾。(来源:黄河新闻网朔州频道)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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