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河新闻网大同讯(记者 赵欣)8月25日10时左右,大同市公安局平城区分局南关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称有人在格兰云天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接警后,南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处警,随即将张某、李某查获并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两人对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且认错态度较好,南关派出所依据《燃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对张某、李某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同日11时,古某龙在大同市星茂汇停车场入口便道在禁止燃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平城区公安分局新旺乡派出所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42条第二款规定对其依法行政处罚。


平城区公安分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质量有着很大的影响,而且还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城区内属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不能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群众应自觉遵法守法,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养,显文明市民良好形象,共同守护大同蓝。(来源:黄河新闻网大同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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