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车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拟启用新增的交通信号灯、测速设备。现将拟启用的交通信号灯、测速设备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一、交通信号灯和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西华路与学府街丁字路口;
滨河路与迎宾东街十字交叉路口;
新建北路与北苑街十字交叉路口。
抓拍范围:闯红灯、不系安全带、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抽烟、不按导向车道行驶、导向车道内变更车道违法行为。
二、智能卡口测速设备
G338 线800KM+400M 处、G338 线795KM+300M 处、S308 线12KM+900M处、G209 线697KM+150M 处、G209 线688KM+200M 处,五轴(含)以上货车限速50 公里/小时,其他货车及七座以上营运客车限速60 公里/小时,小型车辆限速70 公里/小时。
抓拍范围:不系安全带、占道行驶、超速行驶违法行为。
以上测速抓拍设备从2019 年8 月25日零时起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通告
五寨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 年8 月22 日
(来源:五寨县人民政府)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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