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临汾吉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网上恶意造谣案件

黄河新闻网 · 2019-08-22  阅读量:523

  黄河新闻网讯(奥钰杰 范建刚)记者8月22日从临汾市公安局获悉,临汾吉县公安局查处了一起散布网络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案件。

  8月17日,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一个微信昵称为“小草”的网民在微信群“山西吉县苹果信息文明聊天唱歌群8”中发布了多条不实信息,称“弄大了,刚才人家孩子回去把那个男的扎了几刀”、“拉医院了”、“刚才在医院见可能都不行了”。该信息发出后,引起众多网民关注,并将该信息转发至吉县多个微信群,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经民警核实,该信息为不实信息。

  8月18日,吉县公安局依法对该网民进行传唤。经查,发帖人张某宏(男,38岁,吉县壶口镇人),其从微信群“山西吉县苹果信息文明聊天唱歌群8”中看到三个系列短视频,内容是一个女的偷摘了这个录视频的男的花椒,男的在视频中有辱骂该女的行为,女的受不了要跳沟自杀。看了视频后,该网民觉得录视频的男的做的有些过分,随即就发出了后面的不实信息。在接受调查的过程中,张某宏对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能主动承认自己的错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宏作出了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位公民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对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来源:黄河新闻网)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