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加强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对虚假广告宣传、备案价格异常,售楼处展示具有居住功能的样板房,商办类建筑项目改为“类住宅”等违法行为将开展调查。
《实施意见》提出,厦门市资源规划局将从项目策划、方案审查、监督检查、违法查处等方面完善监管措施,提高监管力度,对商办类建设项目全链条管控。不仅把商业项目包含进去,对违规行为的分类、产生的后果等也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规定,在从重处罚违规企业方面,增加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取消企业参与厦门市土地市场交易资格等严厉措施。
《实施意见》强调,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管局处罚的,备案价格明显高于同一区段其他商办类项目的,有因为建设项目改“类住宅”被投诉举报的,都将作为立案佐证。开发商的违法行为一经立案,资源规划部门将停止办理后续各项手续,包括不准变更许可、不准竣工规划条件核实、不准竣工土地复核验收以及停止办理产权登记。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对限期未整改到位的违规企业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将这两类违规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推送至信用厦门信息平台,对其实施联合惩戒。禁止被列入“黑名单”的违规企业及其控股公司参与厦门市土地市场交易。(来源:信用中国)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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