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法制频道讯(记者奥钰杰 张伟)为建立健全市区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营造规范、有序的交通环境,8月13日上午,吕梁市公安交警支队召开“关于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

据统计,截至上半年,吕梁市涉及摩托车、电动车的交通事故507起,占事故总数的20.26%;死亡42人,占事故死亡总数的17%,受伤630人,占事故总数的22.48%,平均每天有两人在事故中丧生或受伤。该支队从8月1日至12月30日要在市区开展为期5个月的摩托车、电动车行车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对四类车辆(二、三轮摩托车、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外卖电动车等重点车辆),七种交通违法行为(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多人骑乘、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闯信号灯、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追逐竞驶)进行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7日)。支队采取五项措施开展广泛宣传,即发出温馨提示,播放交通事故案例,在市区主要人员集散地进行宣传,发布通告,通过“两微一抖”进行先期宣传。同时,支队在市区主要路口设立了33个交通劝导站,通过劝导教育方式,增强广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第二阶段:攻坚整治阶段(8月7日至8月31日)。对初次查纠予以参加学习教育、书面警告,再次查纠一律暂扣车,并按规定处罚。涉牌涉证摩托车一律查扣,对强行冲关、暴力抗法,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属地公安机关处理。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8月31日至11月30日)。继续深化交通秩序整治,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结合各大队管辖区域特点,每周集中警力组织开展区域性整治。第四阶段:形成长效管理机制(11月30日至12月31日)。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综合治理常态长效机制,防止各类违法行为反弹。(来源:黄河新闻网法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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