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城区纪委监委对北石店镇东上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刘光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光明在担任东上村负责人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购买购物卡送礼,用集体资金支付应由其子女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和集体财产,涉嫌职务侵占犯罪。刘光明身为共产党员,丧失理想信念,触犯党纪国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城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光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刘光明简历
刘光明,男,汉族,1959年9月生,山西省晋城城区人,中专文化程度,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6年1月任北石店镇东上村村委主任,2012年1月任北石店镇东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2018年1月至今务农。(来源:晋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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