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通州法院执行干警连夜出击四小时督促“老赖”还款

通州区委宣传部 · 2019-08-07  阅读量:564

  7月30日晚上6点左右,通州法院执行局徐警官接到举报电话称,被悬赏人陈某当天乘车回南通,晚上七点左右将到达南通站。经核实线索准确无误,已下班的徐警官顾不上吃饭,立即联系另外三名干警一起赶到火车站,在车站民警的协助下控制了被执行人陈某。

  据了解,葛某因家中装修需购买榉木楼梯,遂与陈某签订了一份购买合同,双方就楼梯的品质、规格、价格、交货日期等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葛某向陈某支付了货款,但是陈某迟迟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并且玩起了失踪。葛某无奈只能向通州法院起诉,通州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判决陈某偿还货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在规定的时间内陈某未履行义务,葛某遂向通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州法院立案受理后,对陈某的银行存款、不动产等进行了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人徐警官多次与陈某电话沟通,督促其履行义务,陈某每次都食言,也不到执行局配合调查。为了督促陈某现身履行义务,葛某在徐警官的建议下申请悬赏执行。

  当晚,陈某被带到执行局后,徐警官对其进行了耐心的劝说,督促其当天必须履行义务。陈某仍一再表示自己现在没有能力偿还。鉴于陈某不配合的态度,徐警官依法对陈某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了搜查。经查,陈某微信转账频繁,最近四个月平均每月支出进账都有一万余元,徐警官第一时间将证据进行固定,并明确告知陈某,如若当天不履行义务,不仅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还会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一下慌了神,一再请求徐警官暂时不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表示马上想办法将钱交到法院账户。经过四个多小时的努力,深夜十一点半,陈某将最后一笔钱汇到法院账户上,至此本案全部执行完毕。(来源:通州区委宣传部)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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