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分钟之内,我的3个银行账户都被冻结了。法院动作这么快,我再也不敢抱侥幸心理了。”8月1日,王某说。日前,王某主动来到滑县人民法院履行法律义务,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结案。
2017年10月至12月,王某共拖欠高某饲料款53950元。高某多次催要,王某拒不偿还,高某诉至滑县人民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今年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王某未按要求向法院报告个人财产,亦未履行法律义务,且长期外出躲避执行,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执行法官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发现被执行人王某名下的3个银行账户内共有6800余元,当即将该3个银行账户予以冻结。
被执行人王某接二连三地收到银行发来的短信提醒,知道自己的银行账户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冻结后,深刻感受到了执行法官的办案效率和执行力度,认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主动来到法院向执行法官承认了错误,并主动要求履行。鉴于被执行人王某诚恳的认错态度及解决问题的诚意,执行法官将申请人约至法院。经调解,被执行人王某与申请人高某达成和解协议。至此,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结案。(来源:安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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