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忻州六中2019年初一新生招生简章。

根据《忻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忻教发[2019]47号)、《忻府区教育科技局关于印发<忻州城区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府教字[2019]40号)的文件要求,特制定忻州六中2019年初一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学校是招生工作的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
一、组织结构
招生领导组组长:马俊生
招生领导组成员:
薄志伟 尹 捷 刘凤霞
邓春园 米光明 郝龙胤
监督组组长:薄志伟
招生办主任:郝龙胤
二、招生计划
12轨,招生人数600人。1
三、报名条件
(一)“两证齐全”,优先录取
1.具有忻州城区户籍,且学生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学生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小学毕业生。
入学报名时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学籍信息卡。
2.具有忻州城区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外出,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留守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小学毕业证外,还须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或支援边疆的工作人员,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2)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工作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原件;
(3)父母双方都在外地务工的,须提供父母双方外地务工依法领取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人社部门批准签发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书》影印件等证明。
3.具有忻州城区同一户籍住址、父母双方在城区均无房产或独立固定住所,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三代同堂居住生活的适龄小学毕业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入学报名时除须提供《居民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出生证明、小学毕业证外,还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的城区内“无房证明”;
(2)居委会、办事处出具的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居住的证明。
4.政策性照顾对象
(1)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按照“山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和各类优抚对象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2)市、区政府特聘、引进特殊优秀人才的子女,执行市、区政府政策规定;
(3)孤儿。须提供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市、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政策性照顾对象。
(二)学校有空余学额,可接收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入学。
公办学校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服务范围招生。在招生过程中,学校仍有空余学额的,可以接受以下二类情况学生的报名申请。学校单独接受报名申请并逐人审核。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空余学额的全额录取,超过空余学额的采取电脑派位摇号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到城区指定学校入学。
1.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城区,持有《居住证》和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适龄小学毕业生,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2.具有忻州城区户籍,或学生及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已办理了《居住证》,租赁本校服务范围内的房管部门、企事业单位、政府直管住房、廉租房、公租房、他人合法私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可以申请在城区接受义务教育。
(1)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无房,持有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2)符合“同一套房产出租前后两家子女入学,小学必须间隔五年以上、初中间隔二年以上”的规定;
(3)在2018年8月31日前与房屋所有权人签订了《租赁住房协议》,持有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
(三)关于忻州市城区房屋所有权证、户籍、征迁房、扶贫移民安置房子女等情况的说明: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问题
(1)新建小区未办理《房租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签订网签合同、全额交款(有税票)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须出具网签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由房管部门审核后提供相关证明;
(2)新建小区未办理《房租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网签合同但实际居住的居民,须出具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交全款不动产税票、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的发票,由开发商(或产权单位)统一到学校办理;
(3)居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廉租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出具的租赁合同;
(4)移民安置房的居民子女,须提供安置房确认表、购房收据、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5)居住祖宅的居民子女,有所在村委和乡镇办事处逐级提供相关实际居住人员证明的房屋权属证明;
(6)单位集资房(含福利房)整体未办理房产证的,由原产权单位出具房产所有证明、个人购房交款票据、半年以上暖气、煤气及物业管理费发票。
2.户籍问题
(1)父母户籍不在忻州市城区,学生户籍在城区亲属家落户的,户主即为临时法定监护人,按相关规定接收入学;
(2)在社区集体落户的居民,按实际居住地服务范围,持户主及监护人户口页及相关资料到校办理。
3.城区建设征迁户子女入学
由忻州城区征迁总指挥部对接教育部门提出安排意见和名单,由相关学校安排入学。1
四、报名时间
1.8月1日—8月3日集中接待符合报名条件(一)的新生,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 8月1日接待长征小学毕业生报名。
(2) 8月2日接待实验小学和第二实验小学毕业生报名。
(3) 8月3日接待七一路小学和其他小学毕业生报名。
2.报名截止日期8月8日。逾期未报名者,按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一切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3.8月10日—8月11日向社会公布空余学额情况,接待符合报名条件(二)的学生报名。1
五、报名地点及
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忻州六中主教学楼3楼;
入学通知书在8月15日发放。1
六、均衡编班
8月25日—31日,我校进行电脑均衡编班,届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1
七、学籍建档
初一年级新生电子学籍档案在9月15日前建立完成。
八、服务范围
(1)东起新建路,西至七一路,南起忻中北巷,北至和平街;
(2)东起七一路,西至建设路,南起匡村大后街往东延伸至七一路,北至和平街;
(3)东起新建南路,西至忻中西巷,南起忻中南巷,北至忻中北巷;
(4)东起忻中西巷,西至七一南路,南起健康中街,北至忻中北巷;
(5)七一路以西,临近健康路的部队、忻电医院、原市医院、电业局、五交化、糖酒公司等小区适龄生。1
九、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下设监督组、咨询组、招生办公室,吸收校务会成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招生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学校招生领导组集体研究决定,出现学校不能解决的重大情况,报市教育局审定。
2.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八条措施”和山西省规范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项规定”,不收取与招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3.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4.接受咨询。学校将招生具体政策、招生计划、服务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全面公开,认真解答家长、社会群众对招生入学问题的相关咨询。 1
十、招生咨询电话
3303104
忻州市第六中学
2019年7月25日
2019级初一班主任












忻州六中2016毕业生
高考达线情况汇总

(来源:忻州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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