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晋能控股集团忻州公司公众号消息,3月25日 - 26日,晋能控股集团忻州公司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5]34号)以及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267号)相关规定,组织专家团队对芦子沟煤业13号煤层一采区展开安全设施现场验收工作。
验收过程中,专家团队分组查阅相关图纸资料,并深入芦子沟煤业,对井上下各个系统、环节、大型设备、作业场所及特殊工种等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查验。
该矿严格落实安全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要求。经检测测定,其开拓开采、通风、瓦斯灾害防治、粉尘灾害防治、防灭火、防治水、电气工程、提升、运输以及“六大系统”等,均满足《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AQ1055 - 2018)、《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相关规定,各系统和设备运转正常,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此次验收通过,标志着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13号煤层一采区采煤工艺变更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为矿井后续安全生产筑牢根基。(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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