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神池示范区组织开展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

本网 · 2024-04-29  阅读量:767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持续深化党纪条规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强基层组织堡垒,提升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4月22日,示范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大家认真学习了此次修订的背景、原因,逐条逐句研读《条例》,积极发言分享对新修订《条例》的理解和认识,谈体会、找差距、明思路,同时就如何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进行了深入讨论,形成共识,推动《条例》学习真正入脑入心。

会议指出,《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的党内法规,对什么样的行为是违犯党的纪律的行为、应该给予什么处分,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不仅为惩治违纪违法行为提供了定性量纪标准,也为广大党员提供了科学、合理的行为规范。示范区党工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一是要不断加强党规党纪学习,深刻把握《条例》的内涵意义,锤炼道德品行,把纪律的刚性约束转化为日常习惯,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要知敬畏、正风气、守底线。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条例》,带头守规守纪守法,做到思想不含糊,认识不偏差,落实不走样,自觉抵制歪风、带头树立新风。三是要聚焦岗位职责,提升履职能力,将《条例》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提升工作效能,养成一切按规章制度办事的习惯,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要求落实到位。

下一步,示范区将认真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建立全周期、常态化的学习教育机制,将《条例》贯穿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使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让干部干事创业蔚然成风,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监制:马旭心  实习编辑:王秀敏  核对:陈夏】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