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偏关县公安局关于“二月二”传统古会文艺活动期间“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禁飞的通告

偏关你好 · 2024-03-08  阅读量:750

偏关县公安局关于“二月二”传统古会文艺活动期间“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禁飞的通告

据偏关你好公众号消息,为确保“二月二”古会期间全县空域及群众的人身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一、本通告所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是指没有机载驾驶员操纵并自备飞行系统的轻型无人机、飞艇、航空模型的无人驾驶航空器,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没有自备飞行系统的航空模型等。

二、本通告禁飞时间为3月10日0时至3月14日24时,偏关县建成区为禁飞区域(东至环城路、南至消防队、西至聚福苑小区、北至铁厂桥头)。区域内禁止“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起降与飞行,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期间,确需使用相关航空器进行应急作业的,须按照有关程序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三、特殊情况的审批。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上述管制区域飞行的,必须经过组委会(偏关县委宣传部联系人:孙林青,18135023916)批准,并向偏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报备(联系人:何警官,联系电话:13383503799)后,方可在指定区域内进行起降飞行活动,所有活动必须听从指挥。

四、禁飞期间,请持有、使用“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单位及广大市民、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对违反通告规定操纵“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的,公安机关将采取反制措施。群众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偏关县公安局

2024年3月4日

【监制:马旭心  实习编辑:李艳平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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