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7月12日,五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牌酒后驾驶以及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7月12日,五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牌酒后驾驶以及与准驾车型不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上午9时25分,五台县民警在辖区迎宾路巡逻检查时发现一辆无牌三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随即将其拦停接受检查。当民警要求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时,男子称没有将驾驶证带在身上,车辆未办理上户手续,说话间该男子眼神慌乱,且无意识的躲避民警的目光,显得很不自在。在询问过程中,民警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散发着浓浓的酒味,于是,立即将驾驶员带回大队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经公安网查询,发现该驾驶员康某并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只持有C1驾驶证,存在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八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第二项;《山西省实施办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违法代码:17121、1717、17091),民警依法对康某合并处以罚款2200元、记36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和扣留机动车的处罚。(来源:忻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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