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忻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消息,6月28日,忻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收到一份来自忻州市开发区泰嘉食品厂的《食品小作坊许可申请》,这是自食品经营许可权限下放县级后,我区收到的首例申请。
面对近年省、市许可权限下放的改革形势,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本着“应领尽领”的工作原则,在首次办理,无空证、无模版、无表格、缺经验的局面下,经与忻州市审批局、忻府区审批局多次沟通交流,在其业务指导下,局办事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办事能力与水平,掌握办事要领,找准关键点,最终按照《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中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的要求,避免了“办件”出现过期,进而对区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后果。

7月13日,申请人补齐所需提供资料后,我区工作人员严按办事流程,对照《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要求规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必备条件现场核查表》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小作坊的车间环境、人员要求、库房要求和采购控制及生产管理均符合相关规定,综合评价为合格,于当日出证、办结,并发放了我区首张《食品小作坊许可证》(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监制:马旭心 编辑:梁超 核对:陈夏】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