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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法院冻结账户迫使“老赖”还款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2019-07-10  阅读量:451

  近日,留坝法院通过冻结被执行人财付通账户,圆满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执行效果。

  2015年,赵某等人因琐事与刘某发生纠纷,被法院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在留坝法院调解下,双方就附带民事赔偿部分自愿达成协议。之后,赵某履行部分案款,不再履行相关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再次立案,并依法对被执行人赵某的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近日,该院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发现被执行人有部分可供执行财产,并依职权恢复执行,依法对赵某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冻结其银行,包括互联网金融账户。赵某发现自己微信钱包账户(财付通)也被法院冻结后,只好主动与该院联系履行赔偿义务。(来源: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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