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行政处罚种类 作出处罚的机关
1 忻市监罚决〔2021〕2-009号 忻州市叁陆伍度食品有限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叉车案 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忻市监罚字〔2021〕6-010号 山西五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应由银行承担的资产评估费转嫁给借款人,保险第一受益人为被保险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案 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忻市监罚字〔2021〕6-011号 山西岢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应由银行承担的资产评估费、保险费转嫁给借款人案 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忻市监罚字〔2021〕6-012号 山西保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应由银行承担的资产评估费、保险费转嫁给借款人案 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忻市监罚字〔2021〕6-013号 山西原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续贷应由银行承担的抵押评估费转嫁给借款人且借款人购买保险第一受益人未被保险人发放贷款金融机构案 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 忻市监罚字〔2021〕6-014号 山西静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应由银行承担的资产评估费转嫁给借款人,保险第一受益人为被保险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案 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 忻市监罚字〔2021〕6-016号 山西河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应由银行承担的资产评估费转嫁给借款人,保险第一受益人为被保险人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案 罚款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监制:马旭心 编辑:朱宏敏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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