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静乐: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筑牢拒腐防变“堤坝”

中共忻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忻州市监察委员会 · 2021-06-02  阅读量:1360

“收到县纪委监委《致全县党员干部的一封廉洁信》,我们倍感欣慰,这既是组织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也是对我们的一次廉洁提醒,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遵纪守法、勤廉为民,做一名干净、担当、奉献的干部。”一位乡镇干部说到。

静乐县纪委监委秉承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原则,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注重在精准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监督问题于未发之时,筑牢拒腐防变“堤坝”,着力提升不想腐的自觉。

聚焦关键环节,延伸监督触角,静乐县纪委监委着力从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察反馈等多种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紧盯节假日、婚丧嫁娶、干部任前等重要节点,聚焦民生和扶贫领域、惠民资金管理、重大项目推进等关键领域,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露头就打,通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同时,为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免疫力”,该县纪委监委通过落细落实约谈提醒、通报曝光、廉政教育等有效举措,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载体,抓住关键节点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廉政提醒信息,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上好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通报曝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严守底线、不碰红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为防止谈话函询一谈了之、一函了之,县纪委监委认真做好运用“第一种形态”的“后半篇文章”,要求党员干部将年度是否违纪违法情况列入其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内容,督促谈话对象主动反省、自我教育,找出思想、行动上的差距和短板,自觉接受监督。并适时开展回访活动,及时跟踪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

静乐县纪委监委还适时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利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引导党员干部反省整改,真正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让精准监督落在日常。(忻州市纪委监委)

监制:马旭心  编辑:赵昕  审核: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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