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欢迎大家来到《微党课》栏目,为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巩固学习成果,有效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激发党组织工作活力及党员学习动力,提升党支部书记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建工作业务能力,泰安煤矿开展“支部书记微党课”活动,将与大家传承党的故事,学习党的精神,和职工朋友们一起学习党的历史。
陈振光
泰安煤矿机关支部书记

《党章》知识选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我是泰安煤矿机关支部书记陈振光,今天和大家共同学习《党章》知识选粹-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
首先回顾一下《中国共产党党章》中的入党誓词内容: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我们每个党员在入党宣誓时都有这样一句誓词“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那么,由谁来对党员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呢?答案就是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也就是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包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同级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与同级党的委员会相同。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那么,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任务是什么呢?仅仅是对党员遵守党的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吗?当然不是。根据党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主要有三大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三大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五项经常性工作是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所以说,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的执纪机关、监督机关,也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职能机关。(陈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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