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武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建立宁武县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的
公 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宁武县土地估价市场准入和制度化管理,为中介机构提供良好公平的竞争环境,根据宁武县的土地管理工作需要,拟建立宁武县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库条件
申请登记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二)取得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资质且在省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注册登记;
(三)具备在山西省范围内执业资格且在所在地区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四) 三年内无不良记录(以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意见为准)。
二、建库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信息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25日;
(二)资格审核。对申请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审核,时间为2021年5月26日到2021年5月28日;
(三)公示。经审核对符合选取资格批准入库的土地评估机构进行公示,公示信息在宁武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时间为2021年5月29日到2021年5月31日;
(四)备选库使用。备选库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使用。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文件(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二)省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注册证书,省级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三)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
(四)由土地估价行业自律组织协会出具的近三年无违反行业自律行为的证明材料。
以上所递交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核验。
四、其他事项
土地评估机构备选库适时进行更新,符合选取资格的土地评估机构,均可按照公告自愿申请入选资格。备选库建立后,除技术要求高、涉及保密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其他经常性宗地评估项目,必须遵循市场准入规则,以公平、公正、公开方式从备选库中选定受委托土地评估机构。
五、报名地点、联系人
报名地点:宁武县自然资源局(利用股)
联系电话:0350—4723287
联 系 人:李女士
宁武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8日
监制:马旭心 | 编辑:刘敏 | 核对:陈夏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