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公安局
检举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2015年,中共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分别印发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的出台,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出“红线”,建立起防止司法干预的“防火墙”和“隔离带”,为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提供制度保障;架起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高压线”,明确责任追究,确保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公正办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贯彻落实好“三个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集中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顽瘴痼疾,继续强化纪法意识,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现向社会广大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如发现忻州市公安民警在办案过程中有违反“三个规定”情形的,请积极向忻州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举报。
举报电话:12389或0350-12389
忻州市公安局
2021年5月13日
监制:马旭心 | 编辑:刘敏 |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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