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现将原平励通煤业有限公司的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予以公示。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350-8222451
0350-8230741
传 真:0350-8222451
邮 编:034100



监制:马旭心 | 编辑:刘敏 | 核对:陈夏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