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组织市县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3-17  阅读量:1033

  忻视界客户端3月17日讯 2021年3月15日是第39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忻州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出台了开展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宣传重点和工作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消费者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 

  “3·15”当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明福在忻州电视台做了电视讲话,市消协秘书长林志果接受了忻州电视台采访,向全市广大消费者送去了诚挚的祝福,解读了“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涵义和要求目标。王局长在讲话中着重强调,2021年,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将紧紧围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大力营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潜能,为促进我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贡献力量。 

  此次活动,忻州市局在市体育广场举办大型综合图版展示39幅共240余张照片,向广大消费者汇报新一轮机构改革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维权、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和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利用市区713辆出租车顶灯LED显示屏,连续10天发布消费维权公益广告136万次;组织商场、超市、酒店、饭店等企业利用自有LED显示屏,滚动插播消费维权公益广告1周;借助手机移动终端,于3月15日当日向广大消费者发送公益短信200多万条次。各县(市、区)局按照市局市消协指导意见安排,分别开展了进广场、进校园、进社区等现场宣传活动,现场解答消费者咨询和投诉、举报。特别是,忻府区局选择在消费者和游客众多的忻州古城广场举行了宣传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定襄、繁峙、代县、宁武等县局和消协开展了“3·15”假冒伪劣商品集中销毁行动,销毁总货值达16余万元。 

  此次消费者权益日通过市县联动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有力震摄了制假、售假和侵权行为,为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监制:马旭心  编辑:尚靖婕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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