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108号)和《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有关工作的通知》(忻人社办函〔2020〕99号)要求,山西日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忻州市顺达商贸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日至2月28日对本企业在职职工开展“以工代训”,分别为80人、42人,共计 122人。按照企业以工代训每人每月300元补贴标准,山西日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补贴资金24000元、忻州市顺达商贸有限公司申请补贴资金12600元,两个企业共计申请补贴资金366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1日—3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忻州市职业技能提升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350-3333622
邮箱:2801571088@qq.com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11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尚靖婕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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