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省市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02-05  阅读量:1082

各县(市、区)局、五台山风景区局、开发区分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市综合执法队: 

现将省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晋市监发〔202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加强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全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切实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局(科、队)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新形势,坚持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两手抓、两手硬原则,加强冷链食品管控,严控聚餐活动,倡导“分餐制”,落实“人物同防”措施,加大食品抽检力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二、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各局(科、队)要按照省、市主要领导批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忻市监办〔2020〕259号),继续加大专项行动开展力度,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集中整治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食品安全保障。 

三、及时上报反馈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是报告工作情况、反映工作进展,为上级部门提供决策参考的重要途径。各局(科、队)要提高政治站位,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汇总本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继续按时按要求填报百日行动相关报表的同时,于2月26日前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总结报市局相关科室。 

【监制:马旭心  编辑:班娟  核对:陈夏】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