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宁武县民主评议党员“三公布

宁武县委组织部 · 2019-06-29  阅读量:614

宁武县针对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时存在“只评议不公布”现象,要求基层党组织做到“三公布”,以此强化评议效果,避免群众产生“走过场”的疑虑。一是公布评议的内容和标准。基层党组织要向群众公布党员各自的岗位职责以及根据其岗位职责制定的评议标准,避免因工作内容不清、评议标准不明而出现的“信手评议”和“大锅饭评议”,使群众真正能当好“裁判”,达到对党员优点能说清、不足能讲明、成绩能肯定、缺点能批评的目的。二是公布群众的评议意见。群众评议后,基层党组织要及时对群众的意见进行归纳、整理、核实,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信息公布栏等形式在党内外进行公布,使党员本人能更客观、更全面地认识自己,让群众感到自己的意见被尊重,达到学有所指、改有所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目的。三是公布存在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基层党组织在帮助、督促党员改正缺点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整改情况的通报,及时消除部分群众中存在的“评多评少一个样”的误解,以共产党人闻过则喜、有错必改的良好形象昭示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来源:宁武县委组织部)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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