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林业局,河曲县自然资源局,局属林草事务中心:
根据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计划的通知》(晋林规发[2020]60号),现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064.905万元,其中: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265.905万元、新一轮退耕还林农户补助15604万元、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285万元、生态护林员补助3910万元。
一、各单位接文后,请尽快与财政部门对接联系,提前做好资金拨付有关事宜,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同时,按照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配合财政部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资金属于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范围,分配给脱贫摘帽县(国定贫困县)的资金按照中央和省确定后的政策执行;下达其他单位的资金,各项目单位在资金拨付到位后要及时编制实施方案,报有关单位批复或备案后实施。
三、退耕还林完善政策补助、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和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管理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9〕51号)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将补助资金兑现给退耕还林农户和生态护林员,确保资金一卡发放;严格资金管理,不得截留、挪用,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
此款请列入2021年市县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项下执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详见附件。
【监制:马旭心 编辑:李卓融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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