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山西都市资讯网反映“山西五寨县环保局如此执法!回复污水处理厂停电了没办法处理污水”问题一事后,局领导高度重视,责成环境监察大队调查处理。2020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五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进行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调查。将有关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五寨县污水处理厂位于砚城镇中所村北2公里处,占地面积2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713万元。工程于2009年7月开工建设,2010年8月投入运行。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污水1.2万立方米,处理工艺采用A2/O工艺,排水采用分流制,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主要生产工艺:污水-格栅-生化池(加活性泥污)-二沉池-滤池-排放。主要车间有格栅车间、初沉池、曝气池、二沉池。2008年5月26日《五寨县县城新建污水处理厂日处理1.2万吨污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忻州市环保局予以批复,2010年9月31日市环保局以忻环验函(2010)25号进行了验收。2019年6月30日在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号:91140928MAOGTWKK84 )。
二、调查情况
经现场调查,2020年12月10日上午8时30分,因 10KV孙梁黄595线路故障(有国网五寨县供电公司值班记录为证),导致污水处理厂停电。该厂工作人员立即启动配备的应急发电机,但由于发电机长时间不用加之气温过低,发电机未能及时启动。12月10日上午10时40分应急发电机启动后于11时恢复正常生产,中途2.5小时不能正常生产,又且神华集团三岔河东段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将生活污水拉运到五寨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致使污水处理厂水池过满污水外溢排入河道。下午4时10KV孙梁黄595线路恢复供电,污水处理厂各项生产设施均稳定运行。
2020年12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污水处理厂设施运行正常,在线监控显示出水口各项指标均未超标,也未发现污水处理厂污水直排现象。
三、处理情况
2020年12月25日,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针对该厂停电应急发电机未能及时启动造成污水不能及时处理的严重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九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走处罚程序。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寨分局
五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宿娟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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