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发布忻州城区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告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0-12-26  阅读量:770

  根据市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组会商研判: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全市扩散条件较差,污染物累积较为明显,可能形成大范围重污染天气过程。为有效应对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12月26日0时至12月28日24时(72小时)在忻州城区采取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应急管控措施。具体措施如下:

  一、忻州城区内除大中型客车、巡游式出租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车、清障车、邮政车、工程抢险车辆外,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区域为:东至东外环<不包括东外环>、西至西外环<不包括西外环>、南至南环街、北至旭来街;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含非本市旅游、办事车辆>单号单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

  二、忻州城区公交车加大运行保障力度,延长运营时间,保障乘客免费乘坐。

  市宣传、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通过电视、报纸、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机动车限行宣传引导和公交车免费乘坐等工作,确保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群众身体健康和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忻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宿娟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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