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对《整改任务清单》第01号整改任务进行整改,2020年12月20日,忻州市市场局已完成整改。现予以公告,请广大群众监督。
附: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0日
忻州市市场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第01号整改任务
落实情况
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清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20年12月20日,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对《整改任务清单》第01号整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如下:
一、整改任务: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位不够,思想认识上有偏差,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环保工作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只有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缓。2010年,国务院批准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既是中央对山西转型发展的要求,也是山西省解决“一煤独大”困局的现实需要。但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转型改革决心不够坚定,措施不够有力。
二、整改目标: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铁腕治污、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查问责”和“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患、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坚持以更高的标准狠抓落实,坚持以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以高度的自觉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牢牢把握“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的要求,进一步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生态建设的各项部署,切实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统揽经济社会全局,坚持以环保倒逼转型发展,努力让绿色成为山西“底色”。
三、整改措施
(1)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理念新题想新战略以及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生态保护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法律法规、作为我局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大党员干部牢国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保护环境转变为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努力打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2)坚持把环境保护纳入市局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研究突出问题、解决实际问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明确党市场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明福是第一责任人,对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监督和领导责任。
(3)对照《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第14条和35条整改任务清单,针对“忻州市民用煤制管控职责不清”和“油品质量监管不到位”这两个突出问题,我局积极作为,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完成《忻州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清单》第14条和35条整改任务清单落实工作。
(4)为实现省政府提出的以超常规的力度举措。建立完善铁腕治污常态化机制,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零容忍、出重拳,我局依据职责,对监督抽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涉环保产品质量案件,实行定期结案,并在市局网站上公告。
(5)根据近两年我市环境工作涉及我局的内容,主要是民用散煤和和车用油品的专项整治,我局积极向市政府报告,争取经费支持,开展涉环保产品的监督抽查工作,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开展抽检,有效地摸清我市涉环保产品的产品质量,通过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有效地推动了产品质量提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成为制度性工作。
(6)针对近两年涉环保产品质量案件较多的情况,我们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严格执法,对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暂行规定》的条款问责。
【监制:马旭心 编辑:宿娟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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