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五台县塑料污染治理自查报告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0-12-09  阅读量:871

忻视界客户端12月9日讯 据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消息按照省、市安排部署,根据忻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文件《关于印发<忻州市2020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忻环委办发〔2020〕9号)要求,五台县积极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部署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部署了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一是出台了具体工作方案。按照省、市里文件要求,印发了五台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五台县2020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五环委办发〔2020〕2号),五台县发改局和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五发改字〔2020〕57号)。二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县政府于11月26日在政府二楼会议室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了专题会议,分管副县长对五台县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做了工作安排,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任务、严格责任到人扎扎实实搞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会后,各有关单位立即组织主管企业负责人召开了工作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部署了具体工作。 

  二、对标对表,积极开展排查治理在认真组织安排部署的基础上,五台县积极组织开展了塑料污染排查治理,并对标文件要求开展了自查工作。(一)生产、销售企业情况。通过排查,五台县境内无文件要求的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仅有一些塑料制品的零售摊点,塑料制品主要来自太原和忻州的集贸市场。(二)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集贸市场情况。五台县县城人口较少,地域面积相对较小,没有成规模的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通过对现有的3家超市、1个早市、1个集贸市场以及小型商业网点的排查发现,商业活动流通过程中使用的一次性塑料购物袋等有部分没有合格证,特别是小型的商店、早市和集贸场所此类情况较为普遍。目前,市场监督部门正在帮助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积极寻找正规渠道和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替代品。(三)星级酒店和餐饮企业情况。五台县现有星级酒店1家,餐饮企业大多是临街饭店,经过集中排查,发现提供外卖食品的包装袋具有合格证的较少,一次性吸管的使用情况较为普遍。通过各部门开展排查和宣传教育,对大多数店家提出了改进措施,并要求所有食品行业杜绝使用一次性吸管和不合格食品塑料袋。(四)邮政快递网点、电商网点情况。通过生态环境、商务、邮政等部门联合排查,发现部分快递网点存在使用不合格塑料包装袋和塑料编织袋的现象。针对此项问题,县邮政部门会同生态环境和商务部门组织快递网点负责人召开了专门会议,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相关企业杜绝使用不合格的塑料包装袋和塑料编织袋,并积极寻找合格的替代产品。(五)居民区、车站、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情况。经过排查县城居民区、车站、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人口集中、流动性大的地方,发现存在使用超薄塑料袋等不合格塑料购物网袋的现象。为了规范化管理,杜绝环境污染,在车站和广场等场地设置了垃圾分类收集箱集中处置;在城乡部和主要的农村由县政府招聘第三方进行统一清扫和收集清理。(六)重点用膜地区情况。通过排查,发现部分地区农民使用不合标准的农用地膜,主要是通过非正规渠道购入的地膜。针对此类情况,县农业部门制订了监督管理方案,组织专人深入农村进行宣传和查收,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小于0.01的农膜流入五台县境内。今后,五台县将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细落实,为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不懈努力。 

【监制:马旭心 编辑:宿娟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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