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战工作动态(2020年11月29日)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0-11-30  阅读量:1003

  一、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1月27日,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82,全省排名第三,同比下降16.6%,变化率全省排名第三。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同比持平,变化率全省排名第二。 

  11月28日,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14,全省排名第二,同比下降28.5%,变化率全省排名第四。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为4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同比下降23.6%,变化率全省排名第四。 

  10月1日-11月28日,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78,全省排名第二,同比上升1.1%,变化率全省排名第五。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同比上升16.2%,变化率全省排名第十。 

  二、环境空气质量趋势预判 

  11月30日、12月1日,受地面均压场控制,偏南气流影响较大,湿度增加,扩散条件转差,不利于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 

  三、重点区域县(市、区)工作进展 

  11月28日晚,省专项督查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继平带队连夜检查忻州市清洁取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情况。督察组一行对忻州市二十里铺和前秦村进行了入户走访,对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省专项督察组副组长张继平副厅长带队检查忻府区二十里铺村洁净煤使用情况 

省专项督察组副组长张继平副厅长带队检查忻府区前秦村煤改电情况 

省专项督察组副组长张继平副厅长带队检查山西禹王煤炭气化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情况 

  四、其他县工作亮点 

  11月28日,忻州市秋冬季首次启动了全市范围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二级)响应,省督察组和帮扶组加大对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指导帮扶力度,并与市局执法人员对忻州市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散煤管控等工作进行检查。各县(市、区)立即行动,及时预警,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迅速通知当地企事业单位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做好应急减排工作。市生态环境、工信、住建、城管、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行动,加大指导督察力度,强化应对措施,确保有效减少重污染天气对我市空气质量的影响。 

【监制:马旭心 编辑:宿娟 核对:陈夏】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