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战工作动态( 2020年11月13日)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 2020-11-18  阅读量:820

  一、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20年11月12日,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56,全省排名第四,同比上升41.7%,变化率全省排名第六。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五,同比上升111.8%,变化率全省排名第七。 

  2020年10月1日-11月12日,忻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5,全省排名第一,同比下降0.9%,变化率全省排名第三。主要污染物PM2.5平均浓度为34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三,同比持平,变化率全省排名第七。 

  二、环境空气质量趋势预判 

  11月14日至16日,受局部地区降水影响,扩散条件较差,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大气污染物累积效应明显,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过程。 

  三、重点区域县(市、区)工作进展 

  11月12日,省监督帮扶组和我局执法人员对原平市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应急管控工作进行了检查。帮扶组对原平市兴原供热公司、盾安节能原平供热公司等企业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 

  11月12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细化分解了《忻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措施任务》、制定了《忻州市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忻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监督帮扶工作方案》并及时印发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全市秋冬防攻坚战的具体任务和措施进行了安排部署。忻府、定襄、原平3县(市、区)组织生态环境、住建、公安交警、工信、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工业企业协商性减排管控、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非道路移动机械、机动车尾气排放等环境监管,积极应对不利气象条件的影响。 

  11月12日,根据市生态环境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结果,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我市拟于11月14日至16日在重点区域发布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首次拉响了忻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警报。 

  四、其他县工作亮点 

  11月12日,代县组织生态环境、工信等部门对当地重点企业进行夜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进一步压实了当地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五台县和五寨县生态环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路检路查力度,有效减少了机动车污染对当地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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