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公安局被授予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忻州市公安局 · 2020-11-18  阅读量:811

忻视界客户端11月18日讯 近日,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了《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的决定》,忻州市公安局经过申报、实地考核、问卷调查等程序,被授予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部署,按照省厅党委“四高四重”要求,紧紧围绕“创建全省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塑造全省最满意的公安队伍之一”奋斗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标一流,创新驱动,先后以“2171”智警工程、 “2391”高质量发展工程为抓手,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克服了一个又一个考验和挑战,坚决捍卫了全市政治安全、维护了全市社会安定、保障了全市人民安宁。特别是在文明创建中,市局党委始终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不断增强创建能力,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争创文明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队伍建设呈现出了新面貌,焕发出了新生机,开启了新时代忻州公安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监制:马旭心 编辑:宿娟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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