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水污染防治要点
7-9月汛期期间,为确保汾河庙前村断面水质退出劣Ⅴ类,要采取以下强化措施(已在6月18日汾河流域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上予以安排):
1.实施重点工程市县政府主要领导(河长)领办制度。加快推进汾河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一线督办,确保《水污染治理攻坚任务书》下达的各项工程如期完工。鉴于太原市汾东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未按要求在4月份达产达效,对太原市北张退水渠直排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建设进行省级专项督查,确保7月份太榆退水渠(太原段)直排生活污水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2.开展违法排污整治百日清零专项行动,实行县级环境监察人员驻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管,严查城镇生活污水厂进水溢流直排,流域各县市要采取应急处置设施对直排污水进行应急处理。加强公安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动,严厉打击文峪河、磁窑河等非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严禁工业不达标废水、畜禽养殖废水直排入河。
3.严格按照《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攻坚方案》要求,7-9月汾河水库仍按照不低于15个流量实施生态补水,同步启动引沁入汾生态补水。各级河长带头履行巡河职责,严控农灌取水,不得将生态补水挪用,确有用水需求的,另行申请增加补水量。(来源:山西日报)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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