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视界客户端9月28日讯 据忻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消息为有效防治燃煤污染,进一步改善景区空气环境质量,坚决打赢五台山蓝天保卫战,景区管委会决定在严格执行《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划定“禁煤区”通告》(台管通〔2018〕1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禁煤区”范围,发布《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扩大“禁煤区”范围的通告》,在原有“禁煤区”范围(台怀镇营坊村、东庄村、山咀至汽车站、金岗库村至游客中心)基础上,新增金界寺村、新坊村、洞子村、大甘河村。“禁煤区”对象包括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门店、经营户、寺庙、居民住户等。
景区“禁煤区”内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寺庙、商业门店、经营户及居民,9月底前应当实现煤炭及其制品“清零”,严禁使用、生产、储存、销售煤炭和蜂窝煤、焦炭、煤粉等煤制品燃料。

【监制:马旭心 编辑:宿娟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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