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山西修订完善危化品安全生产监管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 2019-06-24  阅读量:585

  日前,省政府安委办印发通知,修订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厅(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调整后的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厅(局)际联席会议由28个部门和单位组成。省应急管理厅为召集人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为副召集人单位,其有关负责同志分别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按照修订后的制度,联席会议主要实施四项职能。具体包括: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分析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指导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审议有关部门提出的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来源: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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