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楼阳生书记在《关于对我省沿黄地区违规放牧和捉野生蝎子破坏生态情况的调研报告》上的批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捉野生蝎子的行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捉野生蝎子专项行动,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特作如下通告:
一、 严禁捕捉野生蝎子及其它野生动物。
二、 严禁野生蝎子及其它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加工利(食)用行为。
三、 严禁非法运输、携带野生蝎子及其它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四、 发现野生蝎子及其它野生动物的非法捕捉、买卖、运输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110、0350-6036858
定襄县林业局
2020年06月30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宿娟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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