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深化改革 创新发展 开发区建设迈入快车道

忻视界客户端 · 2020-07-24  阅读量:388

——忻州市召开《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的通知》和《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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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视界客户端7月24日讯  7月24日上午,忻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联合忻州市商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忻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的通知》和《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进行了解读。忻州市委考核办公室主任刘磊,忻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志宏,忻州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李宝炎出席发布会,忻州市新闻中心主任尹新凤主持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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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忻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志宏介绍了《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的通知》和《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的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

在全省推动新一轮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忻州市紧紧把握机遇,明确开发区建设“1724”发展布局和“一县一省级开发区”发展目标,全市开发区建设工作取得实质进展。截至目前,全市共获批设立8家开发区(7月8日五台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由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开发区数量由过去1个增加到8个,规划面积由原来4平方公里增加到539平方公里,还未获批的6个产业园区也正在积极推动开发区申报设立工作,后续仍将有一定数量的开发区获批设立。

为了更好发挥开发区的功能优势和体制优势,疏解堵点,激发活力,破题上路,真正确立开发区在全市转型综改、项目建设与经济发展中的主战场、主阵地、主引擎地位,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8家开发区和6家产业园区的考核评价,进一步强化考核效应,激励担当作为,树立以结果论英雄的鲜明导向,忻州市先后印发实施了《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10号文件》)和《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

《10号文件》共八个部分二十三条。这些措施坚持守正创新,坚持管用有效易操作,在尊重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规定的原则基础上,对开发区现行工作模式做了必要的政策调整,在体制机制上有较大程度的突破与创新。核心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提高开发区用地服务保障水平。在各开发区设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开发区分局,负责开发区划界范围内的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开发区土地报批由管委会组件直报市人民政府。开发区规划用地指标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内应保尽保,年度用地计划争取列入省级统筹解决,市县两级年度用地计划向开发区倾斜,确保大项目、好项目的用地需求。同时做好依法授权工作,规划选址、土地预审以及规划用地许可、建设工程许可等规划审批职能由县政府授权开发区管委会。

二是提升开发区环境管理工作效能。明确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内设部门,对符合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的项目,除按规定报国家或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外,其环境影响文件由开发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审批。

三是建立开发区发展财税支持体制。支持具备条件的县(市)对开发区财政体制单列,实行一级财政,独立核算,设开发区国库。明确财政分成办法,县级财政与开发区财政按照“基数留存、增量分成”的原则进行收入划分。实施增量返还财政政策,对实行一级财政的开发区,每年上划市级税收收入比上年增加部分,由市财政通过年终结算返还给开发区财政,统筹用于开发区建设。强化税收管理服务,县(市)税务局设立专门机构,集中承担开发区的税收管理工作,对开发区税收实行单独核算考核。

四是优化开发区政务服务管理。各开发区设立政务服务平台,省市县授权开发区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市县派驻机构的审批服务事项、水暖电气网的办缴等社会公共事务等事项均在平台办理,做到一个大厅管服务。规范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对开发区承接的具有审批性质的所有事项进行全面梳理,优化审批流程,编制服务指南。全面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项目落地、规划、环评、报建、验收统一清单告知、统一平台受理、统一流程再造、统一并联审批、统一收费管理的“五统一”审批服务机制。推行区域评估和“标准地”出让,在一般工业项目“全承诺、零审批、拿地即可开工”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核准类企业投资项目的承诺制改革。

五是创新开发区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岗位聘任制,给予开发区更大人事自主权,开发区根据编制、功能定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性质,自主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拟定公开招聘方案,自主招聘选聘工作人员。严格绩效工资制,绩效工资总量由各开发区自主核定,总量控制在同级政府无收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5倍以内,同时自主决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对“高精尖缺”高层次人才,可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实行协议工资或年薪制。

六是增强开发区统计工作规范性。开发区统计工作按行政区划实行在地统计,忻州经济开发区依原有体制自行统计,主要经济指标由市统计部门评估审核后纳入当地经济指标统计。县管开发区由所在县(市)统计部门负责统计,开发区不做重复统计。县(市)统计部门增设开发区统计数据处理权限,对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单列口径数据。

《考核办法》共分为总则、考核对象和主体、考核内容、考核方法、结果确定和运用、组织领导、附则等七章二十一条。

考核对象为全市省级开发区和县级产业园区,开发区(园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开发区(园区)所在县(市、区)相关领导干部,考核主体为市委组织部和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负责开发区(园区)党建任务及所在县(市、区)党政有关负责人考核,市商务局牵头开发区(园区)的基础性工作考核、项目建设考核和发展水平考核。

考核总分100分,设置党建任务、基础性工作、项目建设和发展水平四部分考核指标,每个单项考核100分,权重分别占总分的10%、20%、20%、50%。

考核工作每年开展一次,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为良好,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开发区(园区)动态管理、领导班子调整、领导干部管理以及开发区(园区)所在县(市、区)项目建设年度考核和相关领导干部选拔、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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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媒体记者就“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的通知》的原因、文件解决了哪些问题、如何保证文件精神的落实、《山西省开发区考核办法》和《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两者在内容设计与操作上有什么不同、新出台的《忻州市开发区(园区)考核办法》与原考核办法有什么不同,最明显的特点是什么”作出了提问,忻州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志宏,忻州市委考核办公室主任刘磊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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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商务局二级调研员李宝炎介绍了忻州市开发区建设的主要成效、存在短板与下一步工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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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马旭心 编辑:宿娟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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