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项目储备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2020-07-23  阅读量:207

  我办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已经忻州市财政局审核完毕,以忻财库〔2020〕11号文件予以批复,根据《预算法》规定,现将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一部分  概况

  一、职能

  忻州市项目储备中心负责全市优质项目储备的建设与平台管理;指导服务全市项目储备运行的全过程,应用项目网库与各县(市、区)储存对接;建立健全项目储备管理机制,搭建全市储备项目管理库;编制储备项目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当前需要计划。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忻州市项目储备中心为二级预算单位,没有下属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单位1个,本单位是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参照公务员管理,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编制10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九、三公经费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

  忻州市项目储备中心2019年年初预算957500元,年末追加预算119499.74元,全年实际收入预算为1076999.74元。

  (二)支出情况

  忻州市项目储备中心2019年累计支出元。其中,基本支出891705.24元,项目支出185294.5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忻州市项目储备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金额为47590元,其中货物类9000元;服务类38590元; 工程类0万元。

  (四)固定资产情况

  忻州市项目储备中心2019年固定资产年初数为75929元,固定资产本期折旧增加9326元,固定资产年末数84929元。

  (五)其他

  关于“三公经费”的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16700元,2019年未支出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购置费及运行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补助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补助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4、事业支出: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使用各项资金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尚未完成,结转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本年和以前年度工作目标已完成,剩余的滚存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决算数据公开.xls

【监制:马旭心 编辑:宿娟 核对:陈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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