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科技服务中心,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确保科技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实施成效,根据《忻州市科技计划(专项)管理办法》《忻州市本级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忻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8年度立项的忻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项目、2017年度未验收的忻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项目。2019年度立项的忻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项目符合验收条件的,可一并申请验收。
二、验收材料
项目验收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任务书;
2、项目工作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报告;
3、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即:围绕项目任务书中的考核指标提供完成情况的相关证明);
4、市级科技计划(专项)项目验收证书(草稿)。
以上验收材料在附件中自行下载。验收材料不得装订,统一用夹子夹好,一式三份,报送到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忻州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电子版同步报送。
三、验收时间与验收方式
验收时间为7月16日—8月26日。
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于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验收准备工作,并将验收材料报送至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为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的,务必于8月7日前完成项目验收材料审核工作,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忻州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 项目承担单位为市级的,验收材料于7月31日前直接报送至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忻州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
市科技局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忻州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具体负责项目验收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专家评审等方式,对验收范围内的项目进行集中验收。
四、有关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准备,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编制验收材料,并对所提供的报告、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各项目组织单位要依据项目任务书的要求,严格审查验收材料,必要时可实地考察。
2、项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实施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上报项目进展情况和未结题原因说明。未结题项目的承担单位(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2020年度忻州市科技研发计划。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忻州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
联系人:董淑英 13935014983
电子邮箱:xzskjj@126.com
2、业务主管部门: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
联系人:高利军13603502858 3399648
电子邮箱:283927162@qq.com
附件:1、项目验收清单
忻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7月16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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