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五寨县李家坪99.5MW风力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2020-07-13  阅读量:182

五寨县太重新能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五寨县李家坪99.5MW风力发电项目220kV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报批的申请》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第二条第一项第三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87公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95%,林草覆盖率24%。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为1.548万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相关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工作,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及时落实水土保持投资,满足水土保持防治工作需要。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具有生产经营许可的料场,做好水土保持工程实施组织工作,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与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防治效果。

  (四)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五)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主动配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水土保持进行监督检查。

  (七)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自主验收应当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水土保持方案及本审批决定、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等进行,严格执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标准和条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娟子】

意见反馈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技术支持:山西省忻州市创正铭璐传媒有限公司

技术24小时服务电话:0350-8500677
联系我们:0350-8500677
商务合作:18035020666 微信:MML0666
投稿邮箱:china.xinwen@163.com
工作机会:随时高薪欢迎商务运营精英、稿件采写和编辑高手、视频拍摄和制作精英、技术创新精英入盟发展(此信息长期有效)
常年法律顾问:马占山 赵晋龙
备案号:晋ICP备190037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