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的紧急通知》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 2020-07-04  阅读量:334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强对流天气防范应对的紧急通知》(晋建安办函〔2020〕25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建质函〔2020〕87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你们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城区防汛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全力抓好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

  全市城市管理系统必须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克服麻痹思想,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坚决扛起安全生产责任,始终把安全管理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确保工作不出纰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我市即将进入“七下八上”的主汛期。今年是个气候异常的特殊年份。根据省气象、水文部门预测,今年7-8月份,全市降雨量较常年偏高,气象形势总体偏差。近期,全省局地强对流天气多发,多阵雨或雷阵雨,区域性暴雨洪涝将重于常年,灾害性天气发生概率较高。各级城市管理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和“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防其大,不可疏其小”的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时刻绷紧防汛这根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居安思危,全力做好城区防汛各项工作。

  要进一步做好城市防洪排涝隐患整治工作,及时清疏排水管网堵塞的淤泥、杂物,确保排水管道畅通;及时补齐修复丢失、破损的排水井盖,落实好防坠落措施;及时完善易积水路段周边路灯等配电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人员触电;及时做好在易内涝积水的过街通道、涵洞等区域的监控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防止事故发生;及时加强雨水污水泵站、闸门等设施的汛前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设施汛期安全、正常运转;对城区蓄水橡胶坝等景观工程,做好运用调度安排,做到汛期景观服从防汛调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准确掌握气象信息,统一指挥调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处置。

  三、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通过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各市政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单位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规范,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严格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开展应急救援,坚决杜绝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和盲目施救行为,避免事故扩大。扎实开展辖区内市政运营维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设备设施情况,通风、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配备情况,以及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限期整改。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

【监制:马旭心 编辑: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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