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报告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0-06-30  阅读量:191

(忻自然告字〔2020〕004号) 


  经忻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2020-007 

宗地面积 

7492.53平方米 

宗地座落 

汾源街以北、翠峰路以东 

土地用途 

商务用地、公园绿地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3.1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0 

建筑限高(米) 

 小于80  

保证金 

1635万元 

起始价 

1635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406720BA0012 

宗地编号 

2020-008 

宗地面积 

15659.73平方米 

宗地座落 

同蒲铁路以东、经二路以西、纬十一路以南、和平街以北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防护绿地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16.8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保证金 

2190万元 

起始价 

219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410320BA0028 

宗地编号 

2020-009 

宗地面积 

 10577.40平方米 

宗地座落 

同蒲铁路以东、经二路以西、纬十一路以南、和平街以北 

土地用途 

商业用地、防护绿地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3.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8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21.6 

建筑限高(米) 

 小于或等于60 

保证金 

1640万元 

起始价 

164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1410320BA0029 

备注 

1、本次出让所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开垦费不在土地出让金内,由受让人承担。2、本次出让成交后,受让人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 3、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7月13日至2020年7月22日到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或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 7月13日至2020年7月22日到忻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或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2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7月23日12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0年7月24日10时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0-8652588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0年6月29日 

  联系人:张女士  温先生      联系地址: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15室(和平西街与慕山路交叉路口西南角) 

【监制:马旭心 编辑: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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