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管函﹝2020﹞36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忻州市城市管理局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5日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不断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建城字[2020]82号)和《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办发[2020]60号)文件精神,结合城管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新思路,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定额用水、计划用水、计量用水管理,建立健全再生水回用机制,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巩固提升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为推动忻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优化用水结构,多措并举,全面推进水资源高效利用,在推进雨水集蓄利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再生水利用等方面有所突破。
因地制宜、技术引领。坚持节水优先方针,严格执行节水政策法规体系,持续巩固提升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构建节水管理的良治体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引导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节水技术研究,不断提高节水科技创新水平。
政策引导、全民参与。健全政策标准体系,大力开展节水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市民养成节水意识,激发城市节水内生动力。
三、重点行动
(一)全面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
提高城市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城市管理各个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落实城市节水各项基础管理制度,促进城市节水设施改造。推动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使用再生水,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健全水循环系统。全面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达标工作和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市本级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到2022年,市本级全面启动并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到2020年,原平市达到《山西省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到2022年,原平市启动并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其余县城全部达到《山西省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到2024年,县城全部启动并完成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二)大幅降低供水管网漏损
优化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方案,持续推进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公共供水系统运行监督管理,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专业化管理。县(市、区)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制定公共供水管网减损措施和管控制度,将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纳入城市供水考核体系。到2020年,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市本级建设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示范区域;到2024年,市本级建设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体系。
(三)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
城市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同时加大中水管网建设力度,鼓励园林行业采用中水灌溉方式。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节水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公共机构要开展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提高节水器具使用率。新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推动城镇居民家庭节水,普及推广节水型器具。节水型居民小区覆盖率≥10%。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标杆建设,鼓励实施高校合同节水。积极配合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共同开展节水型机关单位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市40%以上的市级机关、20%以上的市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到2022年,全市60%以上的市级机关、30%以上的市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共同探索合同节水建设模式,到2020年,建成1所以上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合同节水高校。
(四)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推动游泳、洗浴、洗车等特殊用水行业,采用低耗水、循环用水等节水技术、设备设施,充分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推动餐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使用节水型器具和实施设备改造,提升高耗水服务业的用水效率。
(五)提升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率
引导和鼓励使用城镇再生水,对重点行业强制使用再生水。电厂、钢铁、化工、建筑施工、园林绿化、市政道路养护、洗车行和城市景观等行业,优先使用再生水。对应使用而拒不使用再生水的单位,各县(市、区)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要核减其用水指标,限制其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封停其自备水源。到2020年,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到2022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全部达到20%以上。
(六)配合深化水价改革
配合发改部门理顺分类水价结构,建立健全城镇供水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促进和引导全社会节约用水。2020年8月起忻州城区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冰)场等高耗水服务业执行特种行业水价。2020年,忻州城区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2022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全面实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
(七)加强用水计量统计
全面实施城市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加快智能水表推广使用,加强对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建立节水统计调查和基层用水统计管理制度,加强对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
(八)强化用水督查管理
严格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用水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公共供水的非居民用水计划用水率不低于90%。强化用水监控管理,到2020年,完善省、市分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2年,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
(九)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创新节水服务模式,完善工业水循环利用设施、集中建筑中水设施委托运营服务机制,在公共机构、公共建筑、城市高耗水工业、高耗水服务业、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等领域,引导和推动合同节水管理。
(十)推广水效标识节水产品
贯彻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加大水效标识制度的宣传,积极指导用水户选择高效节水产品,逐步淘汰水效等级较低产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职责范围内节约用水工作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城市节水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制定节水行动实施计划,细化分解任务,确保完成方案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二)推动法治保障。严格按照节约用水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全社会用水行为。推动节水激励政策,加大联合督查执法,对违法违规取用水行为加大惩戒力度,对浪费水资源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互联网、融媒体等新型方式对节水行动进行全面宣传教育,加强国情水情教育,逐步将节水纳入政府宣传、中小学教育活动。结合世界水日、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开展有影响力的节水宣传专题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监制:马旭心 编辑: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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