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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部门发文 全面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 强调加强信用监管

中国信用 · 2019-06-18  阅读量:508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6月17日消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诚信承诺和自律公约制度,行业协会商会要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书,并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失信“黑名单”制度。

  《实施意见》指出,凡是符合条件并纳入改革范围的行业协会商会,都要与行政机关脱钩,加快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不得简单采用通知、声明或会议传达等方式提前“甩包袱”。

  《实施意见》明确,脱钩的主体是各级行政机关与其主办、主管、联系、挂靠的行业协会商会。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会员主体为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单位、同业人员,或同地域的经济组织;名称以“行业协会”、“协会”、“商会”、“同业公会”、“联合会”、“促进会”等字样为后缀;在民政部门登记为社会团体法人。列入脱钩名单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必须按规定要求和时限完成脱钩。

  在改革的具体任务方面,实施机构分离、职能分离、资产财务分离、人员管理分离、党建外事等事项分离。

  在完善综合监管体制方面,《实施意见》强调加强信用监管。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诚信承诺和自律公约制度,行业协会商会要向社会公开诚信承诺书,重点就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和收费标准等作出承诺;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失信“黑名单”制度,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动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协同监管,开展失信联合惩戒,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年检、评先评优等方面进行限制,提高行业协会商会守信收益、增加失信成本;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第三方评估机制。发挥好第三方评估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在行业信用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来源:中国信用)

【监制:马旭心 编辑: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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